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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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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度預算優先權 | 2004 年度預算優先權 2005 年度立法優先權 AB 172 (陳煥瑛) - 建立一個自願的、公眾投資的高級學前教育普及化計畫,承認高級學前教育的優點,並且該教育是兒童、家庭、州 K-12 體系、其經濟及生活質量所廣泛需要的。 狀態: 參議院教育委員會 AB 680 (陳煥瑛) - 加強家長參與 K-12 教育,方法是加強實施教育法第 48985 小節,要求學區面向學英語的主要人口,幫助家長將通知及教材翻譯為其第一語言。 狀態: 眾議院議席 AB 772 (陳煥瑛) - 建立加州健康兒童計畫,為全部未投保的兒童提供健康保險選擇。 狀態: 被州長否決 AB 775 (余胤良) - 禁止實體僱用 15 歲以下的兒童作為醫療診斷及治療翻譯並因而獲取州資金。 狀態: 參議院司法委員會 AB 800 (余胤良) - 要求醫院及診所在病歷上包括病人使用的主要語言,以方便醫護人員與病人之間的溝通。 狀態: 州長已簽字批准 AB 1015 (趙美心) - 要求總檢察長保留來自地方警察局部門及警長辦公室的所有仇恨犯罪報告的原始資料庫。 狀態: 眾議院公共安全委員會 AB 1113 (余胤良) - 授權針灸醫師在執業範圍內診斷,因而使目前的執業範圍正式化,並將數十個州法律上肯定的意見編成法典。 狀態: 被州長否決 AB 1114 (余胤良) - 修訂商業及職業法 4945,對於 2 年執照期限的針灸執照換新,將繼續教育所需時間從 30 小時延長至 50 小時。這一議案還包括具體的繼續教育時長安排,以便更有益於公共健康及安全。 狀態: 州長已簽字批准 AB 1115 (余胤良) - 確立「針灸助理」的職位及資格,禁止針灸助手代替針灸醫師履行針灸的職責與責任 (針灸醫師的職責是根據其執照及培訓而具體分配的) 。 狀態: 被州長否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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